据多家媒体报道,台湾艺人大s (徐熙媛)向前夫汪小菲索要750万元)生活费一案一审结果出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 27日)判决汪小菲败诉,可以上诉。 据报道,判决理由尚未公布。
据报道,与汪小菲离婚后,大s以汪小菲未按调解书约定支付生活费为由,申请强制执行汪小菲750万元财产。 但汪小菲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调解书中的给付义务,依法对债务人提出异议,在法院确定诉讼前
暂停执行他的财产。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汪小菲提出债务人异议,强制执行程序尚未结束。 准汪小菲提供165万元保证金后中止执行。 另外,债务人的异议申请,虽然法院多次开庭,但都是非公开审理的,
双方均未出现在法庭上,汪小菲委托律师吕月瑛、大s由律师谢淮轩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