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日起施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含借款人、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在东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

无论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首套住房的基础上执行房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 截至施行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原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关于作者: 上海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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