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天津大学和厦门大学就“两篇硕士论文的相似性”分别进行了发布和通报调查。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通报。经校方调查,刘雨辰的天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系他人代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号第二十七条第六项本款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 2020年7月10日,经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撤销刘雨辰所获得的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并收回相应的学位证书。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通报号,经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软件工程领域2014级工程硕士林莉在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时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并出售论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厦门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0年7月10日审议表决,决定撤销林力的厦门大学硕士学位,撤回其硕士学位论文,并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编号:103843201800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