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许晴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近日公布。案号(2020)京0491民初27117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徐庆,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更美App关联公司)。
判决书显示,原告称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官方认证的“更美”发布的多篇涉案文章中,未经授权使用了原告的28张肖像照片,并附有大量的图片。商业信息。徐旭多次擅自使用原告的肖像来宣传其提供的整容服务,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 2018年4月,被告因在同一微信公众号发布上发表多篇侵权文章,被原告诉至北京市七怀柔区人民法院。综上,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被告辩称,被告在公众号中引用原告照片的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并没有从中获利。这只是类似于贴吧和论坛上的发布话题讨论的行为,应该属于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范围。未侵犯原告肖像权等。
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许晴的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判决结果: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徐庆经济损失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