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23年6月7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孙亮案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涉嫌某国有企业人员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 2003年3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孙亮利用山东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等值人民币3810万余元。 2011年6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孙亮利用担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以虚列开支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564万余元。 2016年初至2018年2月,被告人孙亮在担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安排下属公司违反规定进行相关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154万元以上。他被指控受贿。国有公司人员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山东高速集团发展史做了大量研究的经济学家李凯(化名)表示,随着山东高速集团的发展,孙亮的个人色彩越来越重要。 “尤其是山东高速(集团)的宣传片几乎成了他的个人宣传片,甚至有点个人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