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东兴公安”微信公众号通报。 9月10日,东兴区实施静默管理的第一天,上午9时30分左右,内江东兴区疫情防控联合执法队前往内江东兴区一商场检查,当时发现,水果店开门了。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店主关闭店铺并暂停营业。但店主吴某(男,38岁,江西省南江县人)拒绝了。据了解,该店老板吴某指示店员彭某开店并正常经营。内江市东兴区疫情防控联合执法队多次劝阻关闭该店,但仍拒绝这样做。
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拒绝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和命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第一项的规定,警方对某处给予严厉批评并给予行政处罚。